自治区经贸委(国防科工办)主要职责是:
(一)监测、分析自治区国民经济运行态势,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;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、政策和措施;收集、整理、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;对工交、商贸行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监测分析、预测预警;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;负责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协调工作。
(二)组织拟定、实施自治区产业政策, 并监督、检查执行情况;指导产业结构调整,提出重点行业、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;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,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。承担自治区工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(三)组织拟定自治区工业、商贸方面的综合性经济法规和政策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、检查;指导自治区工业、商贸系统经济法规的宣传和企业法制工作;承担自治区经贸系统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;负责自治区经贸行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。
(四)组织推动工业、商贸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,推进产业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,推动各类特色资源的精深加工产业发展;指导行业管理办公室拟定行业规划和行业法规;指导电力(含水电)、煤炭、冶金、有色金属、医药、黄金、盐业、典当等行业专项规划、行业法规,实施行业管理;管理国家药品储备。